容許危險係指某些行為雖然本身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但容忍行為在社會上是有益且不可或缺的,所以在一定範圍內,容許行為人所製造之危險,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之一。 例如醫生在車禍事故現場,以不足夠的醫藥急救傷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