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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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原則(Totality Principle)是指在刑法沒收制度中,沒收犯罪所得時不扣除犯罪成本的原則。根據總額原則,犯罪所得的沒收不考慮犯罪成本,以達到對犯罪行為的嚇阻效果和提高訴訟效率的目的。
總額原則的適用可以分為兩種觀點:絕對總額原則和相對總額原則。絕對總額原則否定犯罪利得沒收可以扣除犯罪成本,即不論是為了犯罪支出還是其他中性成本,都不予扣除。相對總額原則則認為在計算犯罪所得時,應先界定犯罪直接利得的數額,然後再根據總額原則不扣除犯罪支出成本。
在台灣的沒收新制中,採取的是總額原則,即沒收犯罪所得時不扣除成本。這樣的立法意旨是為了回復合法的財產秩序,並產生財產制裁的效果[2]。根據大法官對沒收新制的憲法判決,對第三人沒收犯罪所得並不是要剝奪其固有財產,因此不具備刑罰性質。
總額原則在沒收制度中的應用有助於提高訴訟效率和嚇阻犯罪行為。然而,對於犯罪所得的計算方法仍存在爭議,包括是否應扣除犯罪成本等問題。不同的觀點對於犯罪成本的扣除與否持不同立場,這也是沒收制度中的一個爭議點。
總額原則的適用可以分為兩種觀點:絕對總額原則和相對總額原則。絕對總額原則否定犯罪利得沒收可以扣除犯罪成本,即不論是為了犯罪支出還是其他中性成本,都不予扣除。相對總額原則則認為在計算犯罪所得時,應先界定犯罪直接利得的數額,然後再根據總額原則不扣除犯罪支出成本。
在台灣的沒收新制中,採取的是總額原則,即沒收犯罪所得時不扣除成本。這樣的立法意旨是為了回復合法的財產秩序,並產生財產制裁的效果[2]。根據大法官對沒收新制的憲法判決,對第三人沒收犯罪所得並不是要剝奪其固有財產,因此不具備刑罰性質。
總額原則在沒收制度中的應用有助於提高訴訟效率和嚇阻犯罪行為。然而,對於犯罪所得的計算方法仍存在爭議,包括是否應扣除犯罪成本等問題。不同的觀點對於犯罪成本的扣除與否持不同立場,這也是沒收制度中的一個爭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