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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物是指在侵占、偷竊、搶劫、貪汙、走私等不法行為中所獲得的財物,如果是金錢則通常稱為贓款。在大部分國家的刑事法律中,買賣、運輸、收受及藏匿贓物等行為被明確規定為犯罪。
以下是有關贓物的一些重要資訊:
以下是有關贓物的一些重要資訊:
- 定義:贓物,又稱賊贓,俗稱為老鼠貨,指的是在不法行動中所獲得的財物。
- 法律規定:在大部分國家的刑法中,買賣、運輸、收受及藏匿贓物等行為被明確規定為犯罪。例如,在中華民國刑法中,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沒收:根據中華民國刑法,贓物可以被沒收。如果贓物屬於犯罪行為人,可以沒收;如果贓物屬於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並且沒有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也可以沒收。
- 處理贓物罪:在香港,處理贓物罪一經定罪,可處以14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