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詩
Guest
扣押是指為保全證據或可得沒收之物,而對該物暫時占有的強制處分。扣押可分為刑事扣押和民事扣押兩種。
刑事扣押
刑事扣押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為保全證據或可得沒收之物,而對該物暫時占有的強制處分。刑事扣押的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133條,其目的是為了防止犯罪證據被湮滅或偽造,以及保全犯罪所得等物。
刑事扣押的適用範圍包括:
民事扣押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為保全債權,而對債務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暫時占有的強制處分。民事扣押的依據是民事訴訟法第526條,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債務人脫產,確保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民事扣押的適用範圍包括:
刑事扣押
刑事扣押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為保全證據或可得沒收之物,而對該物暫時占有的強制處分。刑事扣押的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133條,其目的是為了防止犯罪證據被湮滅或偽造,以及保全犯罪所得等物。
刑事扣押的適用範圍包括:
- 可為證據之物:指足以證明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存在之物。例如,犯罪工具、犯罪痕跡、被害人之物、證人之物、犯罪人之物等。
- 得沒收之物:指依法得沒收之物。例如,犯罪所得、犯罪工具、犯罪所用之物等。
- 發出扣押裁定:扣押裁定由檢察官或法院發出。
- 執行扣押:扣押裁定由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
- 保管扣押物:扣押物應由檢察官保管,但得由被扣押人或其指定之人保管。
民事扣押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為保全債權,而對債務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暫時占有的強制處分。民事扣押的依據是民事訴訟法第526條,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債務人脫產,確保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民事扣押的適用範圍包括:
- 可為強制執行之財產:指依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財產。例如,動產、不動產、債權、有價證券等。
- 聲請扣押: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扣押。
- 發出扣押命令:法院發出扣押命令。
- 執行扣押:扣押命令由司法事務官或執達員執行。
- 保管扣押物:扣押物應由司法事務官或執達員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