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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行政處分違法,是指行政法院對行政機關所為的行政處分,依法認定其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宣告無效或撤銷的訴訟。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的訴訟,是行政訴訟的一種,也是行政救濟的一種方式。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的訴訟,可以由行政相對人、利害關係人或其他有法律依據的當事人提起。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的訴訟,應向行政法院提出訴狀。訴狀應載明以下事項:
行政法院審理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的訴訟,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的訴訟,是行政訴訟的一種,也是行政救濟的一種方式。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的訴訟,可以由行政相對人、利害關係人或其他有法律依據的當事人提起。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的訴訟,應向行政法院提出訴狀。訴狀應載明以下事項:
- 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 行政處分的內容。
- 行政處分的違法事實和理由。
- 訴訟請求。
行政法院審理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的訴訟,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 公開審理。
-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 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 宣告行政處分無效。
- 撤銷行政處分。
- 駁回訴訟請求。
- 宣告行政處分無效的判決,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該行政處分自始無效。
- 撤銷行政處分的判決,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該行政處分失去效力。
- 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原行政處分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