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嘉儀
Guest
人格從屬性是指一方當事人(勞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方法等方面受另一方當事人(雇主)的管理和指揮,並接受其考核、懲戒等制約的關係。人格從屬性是勞動關係的重要特徵之一,也是勞動契約認定的重要依據。
人格從屬性的具體表現包括:
在台灣,勞動部訂定了「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其中將人格從屬性作為勞動契約認定的五項重要判斷要素之一。根據指導原則,勞動關係是否成立,應依勞資雙方間從屬性的高低做實質認定。如果勞工在工作中受雇主較高的管理和指揮,則具有較強的人格從屬性,勞動契約的成立可能性較高。
人格從屬性的具體表現包括:
- 工作時間:勞工必須按照雇主的規定工作,不得擅自變更工作時間。
- 工作地點:勞工必須按照雇主的規定工作地點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地點。
- 工作方法:勞工必須按照雇主的規定工作方法工作,不得擅自變更工作方法。
- 服從管理:勞工必須服從雇主的管理,不得違反雇主的指揮和命令。
- 接受考核:勞工必須接受雇主的考核,並依據考核結果接受獎懲。
- 接受懲戒:勞工違反勞動紀律或勞動契約約定時,必須接受雇主的懲戒。
在台灣,勞動部訂定了「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其中將人格從屬性作為勞動契約認定的五項重要判斷要素之一。根據指導原則,勞動關係是否成立,應依勞資雙方間從屬性的高低做實質認定。如果勞工在工作中受雇主較高的管理和指揮,則具有較強的人格從屬性,勞動契約的成立可能性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