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搶奪,強盜的要件差別?

文銘

Guest
廣告位招租 洽 admin管理員 或留言
竊盜、搶奪、強盜都是侵犯財產權的犯罪,但在犯罪構成要件上存在一定的差異。

竊盜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 行為人必須具有竊取他人之動產之故意
  • 行為人必須以不法之所有意圖,竊取他人之動產
  • 行為人必須以秘密之方法,竊取他人之動產
搶奪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 行為人必須具有乘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之動產之故意
  • 行為人必須以公然之方法,乘人不備,奪取他人之動產
強盜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 行為人必須具有乘人不備,以強暴脅迫,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之故意
  • 行為人必須以強暴脅迫之方法,乘人不備,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
具體而言,竊盜、搶奪、強盜三罪的差異如下:

要件竊盜搶奪強盜
行為竊取奪取強取
方法秘密公然強暴脅迫
被害人不備不備不備
被害人反抗能力可抗拒不可抗拒不可抗拒
刑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竊盜、搶奪、強盜三罪的差異主要在於行為方法、被害人反抗能力和刑罰。竊盜是指以秘密的方法竊取他人之動產,被害人具有可抗拒的能力;搶奪是指以公然的方法乘人不備奪取他人之動產,被害人具有不可抗拒的能力;強盜是指以強暴脅迫的方法乘人不備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被害人具有不可抗拒的能力。
 
A

Alexzander

Guest
廣告位招租 洽 admin管理員 或留言
竊盜罪要件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竊取他人的動產」。(刑法第320條)

搶奪罪要件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刑法第325條)

強盜罪要件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刑法第328條)
 
留言

速贏娛樂城

若您希望獲取更多相關資訊,敬請加入掌握最新法律資訊!
官方LINE台灣法律論壇[臉書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