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於離婚時協議約定贍養費之給付方式,此時該離婚協議即具有財產契約之效力,如夫妻一方於離婚後不願遵守離婚協議關於贍養費部分之約定,他方自得先以存證信函催告其履行,如果對方還是不履行,則再依離婚協議起訴請法院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