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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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債權人請求法院在訴訟確定前,對債務人之財產為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以擔保債權之實現。假扣押是民事訴訟保全制度之一,目的在於防止債務人脫產,確保債權人之債權得以實現。
假扣押的要件包括:
假扣押的效力與實體判決的效力不同,假扣押只是一種保全措施,並不能對債務人產生實體上的影響。如果訴訟判決結果是駁回債權人之請求,則假扣押將被撤銷,債務人原有的財產也將得以恢復。
假扣押是一種重要的民事訴訟保全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債務人脫產,確保債權人之債權得以實現。
假扣押的要件包括:
- 請求權之存在:債權人必須有請求權,且該請求權必須是可以透過訴訟程序來實現的。
- 請求權之可實現性:債權人必須有實現請求權之可能性。
- 擔保之必要性:債務人有脫產之虞,導致債權人之債權難以實現。
- 聲請:債權人向管轄法院提出聲請狀,並應提供擔保金。
- 裁定:法院審查後,認為符合假扣押之要件,將裁定准許假扣押。
- 執行:法院將裁定送達執行法院,執行法院將依裁定進行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假扣押的效力與實體判決的效力不同,假扣押只是一種保全措施,並不能對債務人產生實體上的影響。如果訴訟判決結果是駁回債權人之請求,則假扣押將被撤銷,債務人原有的財產也將得以恢復。
假扣押是一種重要的民事訴訟保全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債務人脫產,確保債權人之債權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