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可以對「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所作的處分」,或對於「行政機關或法院所為處置、處分或命令」聲明異議,以請求變更或撤銷原處置、處分或命令之人,即為「聲明異議人」。
宇 宇華 Guest 2023-06-15 #1 廣告位招租 洽 admin管理員 或留言 法律規定可以對「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所作的處分」,或對於「行政機關或法院所為處置、處分或命令」聲明異議,以請求變更或撤銷原處置、處分或命令之人,即為「聲明異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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