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保證

穎思

Guest
廣告位招租 洽 admin管理員 或留言詢問
連帶保證是一種保證契約,其中連帶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一起對債權人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這意味著連帶保證人的地位類似於連帶債務人,無法像一般保證人那樣主張先訴抗辯權。

連帶保證的特點如下:
  1. 債權人可以單獨向連帶保證人或主債務人請求給付全部債務。
  2. 債權人也可以同時請求連帶保證人和主債務人一起給付全部債務。
  3. 債權人甚至可以先向連帶保證人請求清償所有債務,而不必先向主債務人請求。
然而,連帶保證人無法主張先訴抗辯權,這意味著在連帶保證的情況下,連帶保證人無法拒絕清償債務,其責任地位比一般保證人更加不利,因此需要更加謹慎。

在連帶保證中,債權人可以自由選擇對連帶債務人的其中一個人或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分的給付。連帶債務還沒有完全清償完畢之前,全體債務人仍然要負擔連帶責任。

特別提醒,在簽訂任何契約時都要注意契約內容,瞭解自己的履約能力後再行簽約,以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O

Odell

Guest
廣告位招租 洽 admin管理員 或留言詢問
連帶保證是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的保證。也就是說,在連帶保證的情形下,保證人與主債務人是共同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方請求全部履行債務,無須先向主債務人追償。

連帶保證的法律依據是民法第748條的規定。該條規定,數人保證同一債務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連帶保證的效力包括:
  •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債權人負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方請求全部履行債務,無須先向主債務人追償。
  • 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請求履行債務。
  • 保證人可以代位行使債權:保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後,可以取得債權人對主債務人的債權,並可以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
連帶保證的適用範圍包括:
  • 物權契約:例如,抵押契約、質押契約等。
  • 債權契約:例如,借款契約、買賣契約等。
連帶保證是一種重要的保證方式,可以為債權人提供更大的保障。但是,連帶保證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保證人應當在簽訂連帶保證契約之前,充分了解其風險。

連帶保證的注意事項包括:
  • 保證人應當明確了解連帶保證的法律效力,並做好風險評估。
  • 保證人應當要求主債務人提供充分的擔保,以降低風險。
  • 保證人應當在保證契約中明確約定保證範圍,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留言

最新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