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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管轄是指法院依據法律規定而具有案件管轄權的制度。法定管轄是指法院依據法律規定而具有案件管轄權的制度。
法定管轄的目的在於保證訴訟的正確性和效率。如果沒有法定管轄,任何法院都可以審理任何案件,這將會導致訴訟的混亂和效率低下。
法定管轄的種類主要包括:
以下是一些法定管轄的例子:
法定管轄的目的在於保證訴訟的正確性和效率。如果沒有法定管轄,任何法院都可以審理任何案件,這將會導致訴訟的混亂和效率低下。
法定管轄的種類主要包括:
- 土地管轄:指法院根據案件的發生地點而具有管轄權。
- 職務管轄:指法院根據案件的性質和事項而具有管轄權。
- 級別管轄:指法院根據案件的輕重程度而具有管轄權。
- 法定管轄是法院具有案件管轄權的唯一依據。
- 法定管轄是客觀存在的,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 法定管轄的適用,需要由法定機關認定。
以下是一些法定管轄的例子:
- 根據土地管轄,原告如果在臺北市住所地起訴被告,則臺北市地方法院具有管轄權。
- 根據職務管轄,刑事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轄,民事案件由民事法院管轄。
- 根據級別管轄,重大的民事案件由高等法院管轄,重罪案件由高等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