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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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將共有物直接分割成數個部分,再依照各共有人應有部分的比例,分配給各共有人。原物分割是共有物分割的一種方式,也是最理想的方式,因為它可以使各共有人取得單獨所有權,並避免因變賣共有物而產生的損失。

原物分割的要件是:
  • 共有物可以分割。
  • 各共有人對共有物有共同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 各共有人同意原物分割。
原物分割的程序是:
  1. 共有人協商分割方案。
  2. 各共有人對分割方案達成一致意見。
  3. 各共有人將分割方案製作成書面文件,並由共有人簽字、蓋章。
  4. 需要辦理登記的共有物,共有人應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原物分割的優點是:
  • 可以使各共有人取得單獨所有權。
  • 可以避免因變賣共有物而產生的損失。
  • 可以保留共有物的價值。
原物分割的缺點是:
  • 可能無法滿足各共有人的意願。
  • 可能需要對共有物進行拆分或改造,增加費用。
如果共有物可以分割,且各共有人同意原物分割,則原物分割是最好的共有物分割方式。

以下是原物分割的例子:
  • 共有人共有一塊土地,面積為100平方公尺,每個人的應有部分為25平方公尺。如果這塊土地可以分割,則可以將其分割成四塊,每塊面積為25平方公尺,然後按應有部分的比例分配給各共有人。
  • 共有人共有一棟房屋,每個人的應有部分為25%。如果這棟房屋可以分割,則可以將其分割成四套,每套面積為25%,然後按應有部分的比例分配給各共有人。

如果共有物無法分割,則可以採取變價分割的方式。
原物分割是共有物分割的一種重要方式,共有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共有物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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