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摔斷手,老闆沒保勞保怎麼辦?

P

Porter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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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在工作時發生意外,到現在手還是隱隱作痛。
那天我在工地幫忙做零工,需要爬高作業,現場其實沒有做好什麼安全防護,也沒有安全繩、護欄那些措施。當下只想著趕快把工作做完,結果一個踩空,整個人從上面摔下來,手當場骨折。
送醫、開刀、打石膏,醫生說骨頭是接回去了,但功能不可能跟以前一樣。後來做了鑑定,判定我未來工作能力大概損失 10%。

我今年 43 歲,沒有什麼專長,一直都是靠體力打零工維生,一天差不多 1500 元,有做才有錢。現在手變這樣,很多需要出力、搬重、爬高的工作,老闆一聽我受過傷,都會猶豫,甚至直接不要我。
最無奈的是,當初工作現場安全措施根本沒做好,但出事後卻變成我要自己面對後面的生活。
醫藥費、復健費、不能工作的那段時間,都是壓力。更不用說以後收入變少,卻還是要吃飯、要生活。

我不是想鬧事,只是覺得,因為工作受傷,還影響到以後的工作能力,這樣的損失不該全部都由我自己承擔。
現在正在了解怎麼申請職災補償、還有向老闆求償的事情,但流程真的很複雜,心裡也很徬徨。

如果有人有類似經驗,或懂這方面的,可以給我一點建議嗎?
一個中年打工的人,真的很怕這一摔,把後半輩子的工作也一起摔沒了。
 
L

Levi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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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你來說確實比較吃力,但請放心,「沒保勞保」並不代表「不能求償」。在台灣法律下,雇主的責任是強制性的,沒保險反而會讓雇主面臨更重的行政罰鍰與賠償責任。

以下是你現在可以採取的行動與法律權益:
1. 雇主的法定補償責任(逃不掉的責任)
根據《勞基法》第 59 條,只要是在執行職務時受傷(職災),不論雇主有沒有幫你投保,他都必須負擔:
  • 醫療補償: 全額負擔你的醫療費用。
  • 原領工資補償: 你受傷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他每天要付你 1,500 元。
  • 殘廢(失能)補償: 若判定勞動力減損,即便沒勞保,雇主也要參照勞保給付標準給付失能補償金。
2. 針對「沒保勞保」的法律反擊
因為老闆沒幫你投保,他已經違法,你可以:
  1. 檢舉違規: 向勞保局檢舉,雇主會被處以應繳保費 4 倍至 10 倍的罰鍰
  2. 要求賠償「勞保給付損失」: 如果你有保勞保,受傷期間可以領取勞保局發給的傷病給付(投保薪資的 70%)。因為他沒保導致你領不到,這筆錢你要直接叫老闆賠給你
3. 申請「未投保職災補助」
雖然你沒勞保,但為了保障勞工,政府有設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你可以向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申請「未投保勞工職災補助」:
  • 失能補助: 經過鑑定後,政府會先給一筆補助金。
  • 注意: 政府給你的這筆錢,之後會轉頭向你的老闆「代位追償」(政府去跟老闆討),所以老闆最後還是要付錢。

4. 你現在該準備的 3 樣東西
必備文件說明
受僱證明領薪水的匯款紀錄、對話錄音、LINE 派工訊息、或是現場同事的聯絡方式,證明你是在幫他做事。
醫療診斷書請醫生註明「因工作中跌落受傷」以及「建議休養天數」。
現場事證任何能證明現場「沒有防墜措施」的照片或影片。

1. 賠償項目主要分為三大類
A. 醫療費用
包含住院、手術、掛號費及復健費用。只要有收據,這部分應由雇主全額負擔。

B. 醫療期間的工資補償
根據《勞基法》第 59 條,你在治療或休養期間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你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計算方式: $1,500*{不能工作的天數}$(須由醫生開立診斷證明註明需休養多久)。

C. 勞動力減損賠償(這是你提到的 10%)
因為老闆未提供安全措施,除了勞基法的補償,你還可以依《民法》要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計算公式大致如下:
{每日薪資}*每月工作天數*{個月}*{減損比例}*{至退休前的年數}
以你的情況試算:

假設每月工作 22 天:1,500*22 = 33,000$ 元。
工作能力損失:10%。
距離 65 歲退休還有 22 年。

初步估算: $33,000*12月*10%*22年=871,200元(註:法官實務上會扣除「霍夫曼係數」計算中間利息,實際金額會稍減)。

D. 精神慰撫金
這部分沒有固定標標準,視傷情、對生活的影響以及雙方經濟狀況而定,通常幾萬到十幾萬不等。

2. 申請賠償的步驟
蒐證與就醫: 請醫生在診斷證明書上明確註明「受傷原因(墜落)」、「需休養時間」及「勞動力減損評估」。
勞保申請: 雖然你是打零工,但如果你有在職業工會投保勞保,記得申請「傷病給付」與「失能給付」。這部分的錢可以抵充雇主應賠償的金額。

申請調解:
先找雇主談。如果談不攏,去各縣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這是不花律師費且最快達成協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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