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
蓉華
Guest
拒絕陳述權是指在特定情況下,證人可以拒絕提供證詞或陳述的權利。
證人有作證義務:在刑事訴訟中,證人有義務提供證詞以協助法院查明事實真相。然而,法律也賦予了一些特定情況下的拒絕陳述權。
拒絕陳述權的情況:根據法律的規定,證人可以拒絕陳述的情況包括:
證人有作證義務:在刑事訴訟中,證人有義務提供證詞以協助法院查明事實真相。然而,法律也賦予了一些特定情況下的拒絕陳述權。
拒絕陳述權的情況:根據法律的規定,證人可以拒絕陳述的情況包括:
- 因公務關係應保守秘密;
- 因業務關係有保密義務;
- 與自身利害有密切關係;
- 與訴訟當事人有特殊之親屬身分關係。
- 不到場:如果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可能會被處以罰鍰或拘提。
- 不具結或不做證言:如果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作證,可能會被處以罰鍰。
- 未行使拒絕證言權,仍應具結:如果有拒絕證言權的人不主張拒絕證言權而選擇作證,仍需負具結責任。
- 虛偽的內容:如果證人在作證時故意提供虛偽的陳述,可能會受到刑法偽證罪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