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宜詩
Guest
違背義務遺棄罪是指對於有法律上或契約上應扶養、養育或保護的人,未盡照顧、保護義務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違背義務遺棄罪的行為人對被害人負有法令上或契約上之扶養、養育或保護義務。
以下是違背義務遺棄罪的要件和相關解釋:
以下是違背義務遺棄罪的要件和相關解釋:
- 遺棄之行為:
- 遺棄行為包括積極的遺棄和消極的遺棄。
- 積極的遺棄指將無自救力之人移至無法獲得扶助、養育或保護之處。
- 消極的遺棄指消極地不給被害人必要的扶助、養育或保護。
- 使被害人受有生命危險:
- 無論是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都必須使被害人的生命受到危險。
- 被害人為無自救力之人:
- 無自救力之人指年幼、老弱、疾病或殘廢等無法自行維持生存的人。
- 這些人需要他人的救助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