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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ston
Guest
我曾經遇過一個案件,當事人開車的時候接了電話,因為情緒激動,說了一些令人害怕的話,被對方錄音,並將錄音檔交給了警方,結果被控恐嚇罪。
你可能會想問,這樣真的構成犯罪嗎,還是只是道德問題?
恐嚇罪是刑法中的一種罪行,指的是對他人使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令他人感到恐懼或不安。
▍刑法第305條:「對於他人使用強暴、脅迫或其他威脅手段,致使他人感到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安全受脅迫,或因受脅迫而為之或不為之之行為,為恐嚇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在交通肇事的案件中,恐嚇罪可能與其他罪行重疊或競合,例如公然侮辱、傷害等。
◎ 罪名與法條依據
說明恐嚇罪是刑法中的一種罪行,位於刑法第28章,罪章名稱為「恐嚇罪」,主要條文為刑法第305條。說明這個罪的立法目的是保護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安全。
◎ 客觀構成要件
行為主體:任何人均可為本罪。
行為:具體說明「做了什麼」才算符合本罪的行為描述,舉生活化例子區分「符合」與「不符合」。
行為客體:侵害的對象是他人。
結果要件:本罪是「結果犯」,需發生特定結果。
◎ 主觀構成要件
故意 vs. 過失:本罪是故意犯。
故意類型:直接故意(明知並有意)vs. 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預見可能仍容任)。
大家最常搞錯的三件事
【誤解一】大家以為恐嚇罪只限於面對面交流。
實際上,電話、短信、網路等都可以是恐嚇罪的工具。
一個生活化對比例子:A通過電話對B進行恐嚇,B感到害怕,可以將此事告知警方並請求保護。
【誤解二】大家以為恐嚇罪只針對個人。
實際上,對公司、組織等也可以構成恐嚇罪。
一個生活化對比例子:A對某公司進行恐嚇,讓公司內部感到不安,可以將此事告知警方並請求保護。
【誤解三】大家以為恐嚇罪不會重疊其他罪行。
實際上,恐嚇罪可能與其他罪行重疊或競合。
一個生活化對比例子:A對B進行恐嚇,同時也對B進行公然侮辱,可能會被控兩罪。
真實案例——法院怎麼認定
「第一個案件,當事人A開車的時候接了電話,因為情緒激動,說了一些令人害怕的話,被對方錄音,並將錄音檔交給了警方,結果被控恐嚇罪。」
「第二個案件,情況看起來很像,但法院注意到A的話並非出於真正的恐嚇意圖,僅是因情緒激動,最終判決A無罪。」
如果你是當事人,現在應該做什麼?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 偵查中如何行使緘默權
- 有哪些保全證據的動作要做或要避免做
被害人或告訴人:
- 告訴期間與提告步驟
- 蒐集與保全哪些種類的證據最有效
刑事程序費用與時間現實
告訴人到派出所告訴:免費;委任律師撰狀起訴:行情約新台幣2萬至5萬元
辯護律師費:偵查中委任約3萬至10萬元,一審約10萬至30萬元,視案件複雜度
地檢署偵查結案平均時間:3至12個月
一審(地方法院)審理時間:6個月至2年
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資格:年收入及財產未超過一定標準者可申請免費律師(0800-000-431)
這個主題最重要、但前面沒提過的提醒,是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因為無心的話語或行為而陷入法律糾紛。
你可能會想問,這樣真的構成犯罪嗎,還是只是道德問題?
恐嚇罪是刑法中的一種罪行,指的是對他人使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令他人感到恐懼或不安。
▍刑法第305條:「對於他人使用強暴、脅迫或其他威脅手段,致使他人感到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安全受脅迫,或因受脅迫而為之或不為之之行為,為恐嚇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在交通肇事的案件中,恐嚇罪可能與其他罪行重疊或競合,例如公然侮辱、傷害等。
◎ 罪名與法條依據
說明恐嚇罪是刑法中的一種罪行,位於刑法第28章,罪章名稱為「恐嚇罪」,主要條文為刑法第305條。說明這個罪的立法目的是保護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安全。
◎ 客觀構成要件
行為主體:任何人均可為本罪。
行為:具體說明「做了什麼」才算符合本罪的行為描述,舉生活化例子區分「符合」與「不符合」。
行為客體:侵害的對象是他人。
結果要件:本罪是「結果犯」,需發生特定結果。
◎ 主觀構成要件
故意 vs. 過失:本罪是故意犯。
故意類型:直接故意(明知並有意)vs. 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預見可能仍容任)。
大家最常搞錯的三件事
【誤解一】大家以為恐嚇罪只限於面對面交流。
實際上,電話、短信、網路等都可以是恐嚇罪的工具。
一個生活化對比例子:A通過電話對B進行恐嚇,B感到害怕,可以將此事告知警方並請求保護。
【誤解二】大家以為恐嚇罪只針對個人。
實際上,對公司、組織等也可以構成恐嚇罪。
一個生活化對比例子:A對某公司進行恐嚇,讓公司內部感到不安,可以將此事告知警方並請求保護。
【誤解三】大家以為恐嚇罪不會重疊其他罪行。
實際上,恐嚇罪可能與其他罪行重疊或競合。
一個生活化對比例子:A對B進行恐嚇,同時也對B進行公然侮辱,可能會被控兩罪。
真實案例——法院怎麼認定
「第一個案件,當事人A開車的時候接了電話,因為情緒激動,說了一些令人害怕的話,被對方錄音,並將錄音檔交給了警方,結果被控恐嚇罪。」
「第二個案件,情況看起來很像,但法院注意到A的話並非出於真正的恐嚇意圖,僅是因情緒激動,最終判決A無罪。」
如果你是當事人,現在應該做什麼?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 偵查中如何行使緘默權
- 有哪些保全證據的動作要做或要避免做
被害人或告訴人:
- 告訴期間與提告步驟
- 蒐集與保全哪些種類的證據最有效
刑事程序費用與時間現實
告訴人到派出所告訴:免費;委任律師撰狀起訴:行情約新台幣2萬至5萬元
辯護律師費:偵查中委任約3萬至10萬元,一審約10萬至30萬元,視案件複雜度
地檢署偵查結案平均時間:3至12個月
一審(地方法院)審理時間:6個月至2年
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資格:年收入及財產未超過一定標準者可申請免費律師(0800-000-431)
這個主題最重要、但前面沒提過的提醒,是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因為無心的話語或行為而陷入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