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家人掌控了嗎?家庭暴力的法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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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l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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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的真實感情境,最容易觸發的不是金錢問題,而是家庭關係的複雜性。特別是當你感受到被家人掌控、干涉生活的時候,你會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在這種情況下,你可能會想到「家庭暴力」,但你又可能不知道它的法律定義和界限到底在哪裡。

這個行為,法律上怎麼定性?
我們常常把「家庭暴力」和「恐嚇罪」混為一談,實際上,它們有著非常不同的法律內容和後果。按照刑法第294條第1項,恐嚇罪是指「對人 Threaten(威嚇)生命、身體、自由、 reputation(名譽)或財產,使其害怕,而強制其為或不為一定之行為」。也就是說,這是一種典型的「結果犯」,要求行為人對他人進行足以使其感到害怕的行為,同時必須有明確的強制意思。而「家庭暴力」呢?它更多是指在家庭關係中,一方對另一方的身體、心理甚至經濟進行控制和侵害的行為。

家庭暴力的構成要件完整拆解
◎ 罪名與法條依據
家庭暴力法律上的定性比較複雜,因為它不僅涉及刑法,也可能關乎民法中的家庭法和保護令等。但就刑法層面而言,相關的罪名和法條包括刑法第294條的恐嚇罪、刑法第277條的傷害罪等。
說明這個罪的立法目的是保護身體和生命的安全,避免因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而對他人造成傷害。

◎ 客觀構成要件(行為面)
行為主體:任何人均可為本罪。
行為:具體說明「做了什麼」才算符合本罪的行為描述,舉生活化例子區分「符合」與「不符合」。
例如,有一個案例,妻子因為丈夫長期對其實施身體和言語暴力,導致其身心受創,最終妻子不得不提出申請緊急保護令。這種情況下,丈夫的行為就屬於家庭暴力行為。

大家最常搞錯的三件事
【誤解一】大家以為只要是家人之間的糾紛,就不會觸犯法律。
實際上,家庭暴力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界限的。只要行為人的行為已經對他人造成身體或心理上的傷害,就有可能觸犯法律。
例如,妻子長期被丈夫實施家庭暴力,導致其患有嚴重的憂鬱症,最終妻子必須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真實案例——法院怎麼認定
「第一個案件,當事人張先生因為經常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被妻子提出申請緊急保護令。檢察官起訴的理由是張先生的行為已經構成恐嚇罪,同時對妻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法院最後認定張先生的行為構成恐嚇罪和傷害罪,判決結果是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第二個案件,李小姐的丈夫因為長期對其實施家庭暴力,使其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但李小姐並沒有提出申請保護令。檢察官認為李小姐的丈夫的行為雖然構成家庭暴力,但由於李小姐沒有提出保護令,因此不構成恐嚇罪。法院最後認定李小姐的丈夫的行為只構成傷害罪,判決結果是有期徒刑六個月。
這兩個案子放在一起看,你就能理解:家庭暴力的法律界限在於行為人是否對他人造成了身體或心理上的傷害,同時是否有明確的強制意思。

如果你是當事人,現在應該做什麼?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 偵查中如何行使緘默權,何時開口何時不開口。
- 有哪些保全證據的動作要做或要避免做。
被害人或告訴人:
- 蒐集與保全哪些種類的證據最有效。
- 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的提起時機。

刑事程序費用與時間現實
告訴人到派出所告訴:免費;委任律師撰狀起訴:行情約新台幣2萬至5萬元。
辯護律師費:偵查中委任約3萬至10萬元,一審約10萬至30萬元,視案件複雜度。
地檢署偵查結案平均時間:3至12個月。

結語
家庭暴力的法律真相遠比我們想象的複雜和微妙。面對這種困境,我們需要清楚地了解它的界限和法律依據,同時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以維護自己和他人的權益和安全。同時,我們也應該關注家庭暴力的防治和援助工作,共同為打造一個更加安全和公正的社會而努力。
附上相關機構聯繫電話,如:法律扶助基金會0800-000-431、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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