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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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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之負責人、代表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而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妨害自由罪、妨害秘密罪,或犯人口販運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得處該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勒令歇業。
- 前項情形,其他法律已有勒令歇業規定者,從其規定。
立法理念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18-1條旨在針對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因業務活動涉及重大刑事犯罪時,採取勒令歇業的嚴厲措施,以保護社會秩序並遏止犯罪行為的擴散。該條文聚焦於妨害風化、妨害自由、妨害秘密等特定罪名,以及人口販運與通訊監察相關犯罪,顯示立法者意圖透過行政處分手段,快速制止具高度社會危害性的營業行為,並補充刑事處罰的不足。
法條解說
該條文分為兩項:
- 第一項:規定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的負責人、代表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若因執行業務犯下《刑法》中妨害風化罪(如色情交易)、妨害自由罪(如非法拘禁)、妨害秘密罪(如竊聽),或《人口販運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罪,且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該企業可被勒令歇業。這是一種行政處罰,目的在於終止犯罪根源。
- 第二項:若其他法律(如《人口販運防制法》)已針對相同情境規定勒令歇業,則優先適用其他法律,避免法規競合或重複處罰。
名詞解說
- 妨害風化罪:指《刑法》第15章規定的罪行,如公然猥褻、散布淫穢物品等。
- 妨害自由罪:指《刑法》第18章規定的罪行,如非法拘禁、強制罪等。
- 妨害秘密罪:指《刑法》第26章規定的罪行,如竊聽或洩露私人通信內容。
- 勒令歇業:行政機關命令企業停止營業的處分,可能為暫時或永久性。
- 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指刑罰達有期徒刑、終身監禁或死刑,排除罰金或拘役等較輕刑罰。
要件
要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18-1條,需符合以下要件:
- 主體要件:行為人為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的負責人、代表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 行為要件:犯罪行為必須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發生,且屬指定罪名(妨害風化、妨害自由、妨害秘密,或《人口販運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罪)。
- 裁判要件:行為人經法院判決確定,且刑罰為有期徒刑以上。
- 處分要件:行政機關有權對該企業實施勒令歇業,但需考量其他法律是否已有相關規定。
舉例
- 案例一:某公司員工在業務中經營地下色情場所,違反《刑法》妨害風化罪,經判有期徒刑一年。該公司因未有效監督,被勒令歇業。
- 案例二:某有限合夥的負責人利用業務之便非法拘禁員工,犯《刑法》妨害自由罪,判刑二年,合夥企業隨後被勒令歇業。
- 案例三:某商業從業人員因業務需要竊聽客戶通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該商業因無其他法律規範優先適用,被勒令歇業。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18-1條以勒令歇業作為強力手段,針對業務相關的重大刑事犯罪,保障社會安全與公共利益。對於企業經營者而言,強化內部合規管理,避免員工因業務行為觸法,是防範歇業風險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