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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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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罰之執行,由警察機關為之。罰鍰逾期未完納者,由警察機關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立法理念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0條旨在確保違反社會秩序案件處罰的有效執行,明確由警察機關負責執行處罰,並針對未繳納罰鍰的情況,規範移送行政執行的程序。該條透過賦予警察機關執行權責及設定強制執行機制,維護法規的威信,同時保障行政程序的順暢與公平。
法條解說
內容:
-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由警察機關負責執行。
- 罰鍰若逾期未繳納,警察機關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 處罰執行:包括罰鍰、拘留等處罰,由警察機關具體實施。
- 罰鍰逾期:當事人未在期限內繳納罰鍰,觸發移送程序。
- 行政執行:由行政執行機關(如行政執行署)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徵收罰鍰,可能涉及查封財產等措施。
- 適用範圍:適用於所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的處罰。
名詞解說
- 處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違規行為施加的制裁,如罰鍰、拘留等。
- 警察機關:負責調查、裁處及執行處罰的行政單位,如警察分局。
- 罰鍰:對違規行為處以的貨幣罰款,需於指定期限內繳納。
- 行政執行:政府機關對未履行行政處分的義務(如繳納罰鍰)採取的強制措施。
- 移送:警察機關將逾期未繳罰鍰的案件轉交行政執行機關處理的程序。
-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已依法裁定。
- 處罰由警察機關負責執行。
- 罰鍰逾期未繳納。
- 警察機關將逾期罰鍰案件移送行政執行機關。
- 某居民因噪音擾民被處罰鍰,警察機關負責通知繳納,居民逾期未繳,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查封其銀行帳戶。
- 違規停車車主被裁定罰鍰,警察機關執行處罰,車主未於期限內繳納,警察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
- 無照攤販被處罰鍰,警察機關監督繳納,攤販逾期未履行,案件轉交行政執行機關處理。